播报:实益达: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证券代码:002137 证券简称:实益达 公告编号:2023-016
(资料图)
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
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》。
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3年5月16日(星期二)下午15:00
(2)网络投票时间:2023年5月16日。其中,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
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5月16日上午9:15—9:25,9:30—11:30,下午13:00—15:00;
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年5月16日9:15—15:00
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龙厂区会议室。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二、会议出席情况
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.9575%。其中:
(1)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7 人,代表 股份数量
(2)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,代表股份数量 677,782 股,占
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1174%。
(3)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(指除公司董事、监事、
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%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)共 17 人,
代表股份数量 911,926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1579%。
见证律师北京德恒(深圳)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、郑珠玲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。
三、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
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: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7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.1949%;反对3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.8051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
,占出
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7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.1949%;反对3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.8051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
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7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.1949%;反对12,8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4036%;弃权21,9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.4015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7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.1949%;反对3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
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.8051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
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7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
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.1949%;反对3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
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.8051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占出席
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7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.1949%;反对12,8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.4036%;弃权21,9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
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.4015%。
表决结果:同意 869,8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.1122%;
反对 44,7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.8878%;弃权 0 股(其中,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 867,2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.0983%;反对 44,7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.9017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关联股东陈亚妹、乔昕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,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6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6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.0983%;反对4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.9017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6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6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.0983%;反对4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.9017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6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867,226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.0983%;反对44,700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.9017%;弃权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59,1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 867,2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.0983%;反对 44,7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.9017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关联股东卞江涛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,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6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 867,2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.0983%;反对 44,7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.9017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表决结果:同意 242,271,757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占出席本次会
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857%;反对 34,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
总数的 0.0143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
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%。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 877,2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.1949%;反对 34,7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.8051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
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7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 877,2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.1949%;反对 29,7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.2568%;弃权 5,00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
股)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.5483%。
表 决 结 果 : 同意 242,281,757 股 ,占 出 席 本次 会 议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
其中,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:同意 887,226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
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.2914%;反对 12,800 股,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
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.4036%;弃权 11,90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
除上述审议事项外,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 2022 年度述职报
告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
的《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》。
四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北京德恒(深圳)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、郑珠玲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,并出
具法律意见,认为:“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
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、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
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
关规定,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”
五、备查文件
;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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